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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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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TT20211号

2.项目名称: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已落实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费率):扬邗政规(202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文件规定标准的100%,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须制作密封。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出具最终审计成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至2023年11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2023年9至2023年11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回避的中介单位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概况。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3年9月-2023年1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

2、地点:“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包,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邮箱(电子邮箱:zy7362553@126.com,联系电话:0514-87116778),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 8日1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7.4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6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址: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电话:李斌  0514-87116778  

附件:邗江实验学校周边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工程EPC及其他零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提取码:u7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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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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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guanzheng198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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